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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2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巴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主管部门以 巴商发〔2025〕5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巴彦县商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巴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 巴彦县 

2.3工程规模: 1.兴隆镇集贸大市场。将原有露天市场升级为总建筑面积为1802平方米的罩棚市场。将原有无围栏围护的市场升级为以长度280米、高度2.4米 的铁艺围栏围护的市场,建设罩棚后的地面恢复,升级安装配套 数字化设备的综合管线。提供配备12.5平方米制冷设备、货柜 260套、数字化网络设备、数字化监控设备、尺寸为6m*3m 的 立柱式电子显示屏1个。

2.巴彦镇中心市场。原有中心大市场长530米,宽7.5米,将原有露天市场升级 为总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的罩棚市场。将原有无围栏围护的 市场升级为以长度530米、高度2.4米的铁艺市场,建设罩棚后 的地面恢复,升级安装配套数字化设备的综合管线。货柜1100套、数字化网络设备、数字化监控设备。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6月14日,总工期:76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的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

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6510319.16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 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2 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4.3 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或以上),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 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17时00分至2026年3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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