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码头装船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工程设计已由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关于黄浦江码头装船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高石化发〔202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黄浦江码头装船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工程设计(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上海市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153 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黄浦江码头装船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竣工图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1)新增1套规模为2800Nm3/h的液氮冷凝油气回收设施,主要包括1套液氮冷凝成套设施,2台废气增压风机,1台废气分液罐(Φ1300×2700mm),2台液氮储罐。
(2)搬迁改造1套RTO设施;更新2台废气稀释风机、部分陶瓷蓄热体;新建1台废气缓冲罐(Φ2600×7400mm)。
(3)配套电仪设施内容:现有DCS扩容改造;新增12台仪表设备,新增仪表电缆约11800m;新增4台电气设备,改造22台供电回路,新增电力电缆约4200m,控制电缆约11000m。
(4)配套管道内容:新增DN100~300碳钢管道约2000m(含介质为可燃气体,DN150,压力0.3MPa);将酸性水罐区废气接至3号污水处理场至3号蒸馏废气管道,新增DN150碳钢管道约100m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③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级);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1年以来炼油工程或化工工程设计(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炼油工程或化工工程设计(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2)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专业设置、人员数量、持证及业绩要求如下:
①主要专业:工艺、自控,每个专业各1人,不允许兼职;
②工艺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化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③自控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自控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④2021年以来炼油工程或化工工程设计(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相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2月27日 14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 09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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