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河南嵩山实验室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络安全运维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HN(请登录)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61万元
1.6采购内容:为服务目标单位在网络安全日常运维、攻防演练及实时响应处置能力,提升各类网络安全日志数据以及安全设备间的协同联动效能,需提供基于本地部署的网络安全事件自动化分析处置工具并基于工具开展多源安全事件管理及分类分级、异构安全设备接口集成开发与对接、安全事件自动化处置模型定制开发、安全事件处置详情归档、安全事件处置报告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7服务期:数据安全管理平台、网络安全事件自动化分析处置软件、大数据威胁感知平台特征库(升级)、全流量探针特征库(升级)交付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安全运维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
1.8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1.9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1.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1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13包划分:1个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是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 时间: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0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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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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