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玖佰元整(¥148,9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玖佰元整(¥148,900.00)
5.采购需求:2025年9月,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深圳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采集新标准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适应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区域卫生健康数据治理,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数据采集标准进行修订,形成《深圳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采集标准规范(试行)-医疗服务部分(V4.7)》与《深圳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采集标准代码集(试行)-医疗服务部分(V4.7)》。
2025年10月,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医保影像云相关信息系统及采集接口改造工作的通知》,对照《市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数据采集接口最新标准规范V4.6.6》,开展数据采集接口的升级改造工作。
本次项目建设,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积极响应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通知要求,按新标准采集上报相关数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6.服务期限:本项目要求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
7.服务属性:本项目为非长期服务类项目。
8.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1)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深圳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采集新标准的通知》要求,我院需将健康数据规范上传至深圳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落实数据互通共享及医保影像云建设相关工作。
(2)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此次涉及改造的主要内容有:医保影像云数据采集要求的检验互联互通互认HIS接口升级改造、医院信息平台接口改造、数据采集、上报接口改造等内容。
(3)鉴于医院信息平台的源代码仅由原厂商(深圳市联影医疗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独家掌握,该平台在技术上具有极强的唯一性与延续性,为保障平台兼容稳定及数据采集质量,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4)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处添购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深圳市联影医疗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且同一家总公司(总所)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总公司(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谈判人及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近三年内(谈判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谈判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谈判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谈判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由谈判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投标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格式见-谈判应答文件格式);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仅限于受采购人邀请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4日17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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