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期)-智慧交通综合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区发改发〔2026〕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区2.项目规模: 主要对城区部分路口硬件改造、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改造升级、交通技术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升级补建、路口交通组织渠化优化、交通标志标牌规范化改造建设、交通标线施划、智慧交通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期)-智慧交通综合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范围: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期)—智慧交通综合提升项目的工程测量、工程勘察、现场勘查及工程量测算、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并协助办理相关部门对工程测量报告、工程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图纸的审核、审批工作,项目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和现场配合等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工期: 75天 工程投资额: 531.6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1)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①②③任意一条要求: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须包含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③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①②③任意一条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2)项目总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或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或具有市政(或电气)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证书。3.投标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本项目不支付任何投标补偿费用。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由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仅限于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6日到 2026年03月18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区2.项目规模: 主要对城区部分路口硬件改造、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改造升级、交通技术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升级补建、路口交通组织渠化优化、交通标志标牌规范化改造建设、交通标线施划、智慧交通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期)-智慧交通综合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范围: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期)—智慧交通综合提升项目的工程测量、工程勘察、现场勘查及工程量测算、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并协助办理相关部门对工程测量报告、工程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图纸的审核、审批工作,项目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和现场配合等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工期: 75天 工程投资额: 531.6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1)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①②③任意一条要求: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须包含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③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①②③任意一条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2)项目总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或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或具有市政(或电气)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证书。3.投标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本项目不支付任何投标补偿费用。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由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仅限于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6日到 2026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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