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白杨河煤矿井下中央变电所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B-LTK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项目概况:白杨河矿井一期设计生产能力为1.2Mt/a,建设性质为新建。井田位于呼图壁县城方位210°70km,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管辖。本次招标井下中央变电所设备采购项目。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完毕。
6、招标范围:井下中央变电所设备,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卸车、指导安装调试等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7、招标人:新疆明基能源有限公司
8、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4年(连续三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资料);
3、投标人应具有:(1)投标人须为本次井下中央变电所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并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2)投标人须提供设备所需煤安标志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煤矿井下中央变电所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合同金额≥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原件、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以2023年1月1日起至今,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没有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4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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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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