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投标报价:各投标供应商按投标下浮率进行报价,投标下浮率在10%-50%范围内取值,若报价超出此范围则投标无效。
2.盐城市亭湖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营房零星修缮定点服务;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服务质量考核是否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具体开始时间按采购人通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的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投标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4)投标供应商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6年0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6年0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5)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8日 至 2026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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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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