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5年无锡机房工程建设项目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2025年无锡机房工程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JST
3、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十里明珠堤10号
4、建设规模: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无锡机房工程建设项目,共涉及4个机房模块,每个机房模块内面积约602平方米,建设机柜系统、末端配电系统、桥架支吊架、布线系统等,达到符合《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 A级机房标准,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设规范》Q/PBC 00018-2019Ⅰ级机房标准,以及国家、行业发布执行的其他规范和标准要求,为后续IT设备安装、部署提供稳定可靠的机房基础环境。
5、建设内容和范围:完成无锡机房工程建设项目4个机房模块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图纸深化设计,设备及其基础、材料的供货、搬运、施工、检验、安装调试、验收、配合第三方测试并整改、培训、售后维护、保修等全部工作。
6、建设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开工后(开工日期:指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所载明的开工日期)12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实施及安装调试,15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7、中标人数量:1位。
8、项目资金:单位自筹。
9、最高投标限价(含税):2116万元。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做无效处理。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最近一年度(2024年度)的投标人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其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注2:投标人在参加总中心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总中心采购活动。
必须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存在不良经营行为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查询及记录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将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可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不存在与总中心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情况;【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及原厂未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供应商禁入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或原厂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将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14.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视为无效)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承诺无在建工程【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项目经理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材料、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16.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的货物或服务的原厂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并非自己制造,中标后可自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内取得该产品原厂商出具的投标产品主要设备的授权函及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承诺书。【须提供承诺书,投标文件中如已提供原厂商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授权函及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则无须提供】。
主要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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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系统 |
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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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柜及冷通道封闭 |
机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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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封闭冷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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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DU插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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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气系统 |
精密配电列头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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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布线系统 |
光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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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铜缆 |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5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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