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框架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1.3采购内容:
(1)监理项目交付需要合作配合完成,协助甲方项目现场技术服务或咨询服务支撑。在甲方的统一管理下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派出合理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装备参与项目有关的考核评估服务等全方面技术合作。
(2)本项目采用“框架+订单”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委托订单为准。
(3)★实施地域:福建省内泉州区域、莆田区域。
(4)★技术服务期限:以实际委托订单为准。
(5)★技术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电信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监理的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询人和比询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次比询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3参选人具备经营范围要求: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技术服务或咨询服务相关内容。
2.1.4参选人具备人员要求:提供技术服务或咨询服务人员3名,并提供人员的①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正、反面);②学历证书的清晰复印件/扫描件;③参选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参选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参选截止日当月)。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询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法律法规、比询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询文件的获取
4.1.比询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27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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