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高滩岩污水处理厂及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2026年度膜清洗药剂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完成后,对应合同与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清凤环境治理分公司签订。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高滩岩污水处理厂、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
2.2项目概况:高滩岩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4.0万m3/d,污水处理二级处理工艺采用A2O+MBR工艺,曝气方式采用鼓风曝气,出水消毒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方式;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设计规模:旱季处理污水2万m3/d,雨季处理合流制污水6万m3/d。
2.3货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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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使用单位 |
送货地点 |
比选数量(吨) |
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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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氯酸钠液体 |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清凤环境治理分公司 |
高滩岩污水处理厂、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 |
450 |
12个月 |
暂定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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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酸液体 |
高滩岩污水处理厂、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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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氧化钠液体 |
高滩岩污水处理厂、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 |
21 |
本次比选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具体数量以比选人书面确认并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4交货地点:高滩岩污水处理厂、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
2.5交货期:12个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6年2月27日起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
4.2比选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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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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