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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中医医院保洁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6-02-2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院本部保洁服务(不含中医传承创新大楼)):

合同包预算金额:3,0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57,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院本部保洁服务(不含中医传承创新大楼)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3,0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2(第二标段:中医传承创新大楼保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96,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物业管理服务

中医传承创新大楼保洁服务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院本部保洁服务(不含中医传承创新大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

合同包2(第二标段:中医传承创新大楼保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院本部保洁服务(不含中医传承创新大楼))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②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电子签章)。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电子签章〕):2024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5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电子签章〕即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电子签章〕):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据实提供。
(5)税收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电子签章〕):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合同包2(第二标段:中医传承创新大楼保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②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电子签章)。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电子签章〕):2024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5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电子签章〕即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电子签章〕):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据实提供。
(5)税收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电子签章〕):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至 2026年03月0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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