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卢氏县五里川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五里川河流域治理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3、项目编号:……
4、预算金额:¥2992101.39 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6、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五里川河流域治理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内容为抢险道路681m、生态缓冲带688m、抢险道路挡墙681m、挡土墙加固加高223.2m、道路挡墙243m、广场硬化2240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8、项目地点:卢氏县五里川镇;
9、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0、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响应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的网络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之后开标之前,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27日08时00分至2026年03月09日08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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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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