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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贾湖遗址博物馆安保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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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舞采磋商采购-2026-5 | |||||||||||||||
| 2、项目名称:贾湖遗址博物馆安保管理服务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994,560.00元 | |||||||||||||||
| 最高限价:99456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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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需求:贾湖遗址博物馆安保人员28人(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5.2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物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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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响应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年审合格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省外无需年审的企业需提供《跨区域提供保安服务备案证明》材料。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不存在该情形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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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2月27日 至 2026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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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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