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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工程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
日期:2026-02-2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3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230000.00元

采购需要:

标项名称: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0000.00元

单位:项

简要技术需求:项目总建筑面积526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学生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人防工程和室外附属设施,需通过专业工程检测保障项目质量与安全合规;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合同履约期限:从项目开始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及同时完成沉降观测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有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沉降观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节能检测、能效检测、人防检测;

(2)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

(3)具备有效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6.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人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0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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