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果洛州玛沁县格曲河防洪治理工程(自驾车营地至G227段及大武乡至江埌村段)已由果洛藏族自治州水利局以果水许可决〔2025〕6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法人为玛沁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办公室,招标人为玛沁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青海省自驾车营地至 G227段及大武乡至江埌村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在格曲河玛沁县自驾车营地至G227段布置12段护岸工程、大武乡至江埌村段布置 20 段护岸工程,分三处进行治理,共 32 段。治理河道总长 8.59km,新建护岸总长 9.50km。设计防洪标准取 10 年一遇,主要和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 5 级。地震设防烈度为Ⅷ度。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60872001002
标段名称:果洛州玛沁县格曲河防洪治理工程(自驾车营地至G227段及大武乡至江埌村段)标段二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01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04月01日
建设内容:本工程在格曲河玛沁县自驾车营地至G227段布置12段护岸工程、大武乡至江埌村段布置 20 段护岸工程,分三处进行治理,共 32 段。治理河道总长 8.59km,新建护岸总长 9.50km。设计防洪标准取 10 年一遇,主要和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 5 级。地震设防烈度为Ⅷ度。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标段估算价:1360.899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方式:自 2026年02月27日 00:00 时至2026年03月03日24:00 时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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