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铁路物流中心
2.(请登录)
3.招标项目的包件号、包件名称及内容
3.1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包件
3.2招标内容:包件4-福山等物流园、货场门吊小车供电系统改造
3.3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
3.4交货期、地点:合同约定地点;包件4需在6月底前完成。
注:投标人所投包件内明细不得遗漏或更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资金来源:集团公司技改大修资金
4.招标依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聊城北站超偏载检测装置大修等24个项目方案的通知》(计技装函[2025]139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烟台站货场门吊电磁吸盘更新等4个项目方案的通知》(计技装函[2025]176号)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项目编号:JTZ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8.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3投标人不存在在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标采购中因不良行为被闲置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
8.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8.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8.6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8.7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8.8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8.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0投标人提供电磁吸盘具有小车移动和钩头移动的产品业绩,提供发票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彩色复印件。
8.1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26日17时30分至2026年3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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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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