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兖煤矿业工程有限公司柴油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煤矿业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投标人中标后与兖煤矿业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柴油采购合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材料使用地点为陕西榆林金鸡滩煤矿、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矿、石拉乌素煤矿、转龙湾煤矿,现对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兖煤矿业工程有限公司在陕西榆林金鸡滩煤矿、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矿、石拉乌素煤矿、转龙湾煤矿从事工作面安撤业务,特种车辆作为运输和安装工具,需要采购柴油,具体需求规格如下:0#柴油、-10#柴油、-20#柴油、-35#柴油,本次柴油公开招标预计采购数量约1200吨(以上招标数量为估算量,最终结算按照实际供货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上述估算量的准确性),价格包括柴油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管理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甲方抽检、过磅费、税费、运输及卸车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安全、环保风险在内的一切费用及事故责任,由卖方全部承担。
2.2供货方式:
供货方需派驻加油车为招标方的特种车辆提供加油服务。
为了保证招标方特种车辆的正常运转,接到通知后供方应保证 24小时内供货到达现场,不同时间段的实际交货柴油品种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2.3交货地点:陕西榆林金鸡滩煤矿、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矿、石拉乌素煤矿、转龙湾煤矿,以招标方通知交货的地点为准。
2.4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费用结算:
2.5.1.本项目先用后付,根据单价和用量据实结算,开票及挂账时间以兖煤矿业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计划时间为准。
2.5.2.付款方式为:☑转账☑汇款☑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其他,挂账后付款。
2.6投标报价:(请登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公司或分支机构经营范围至少具有柴油零售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分支机构以母公司的注册资金为准,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金以发标日前注册的为准),营业年限在 3 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3.2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投标人拟供柴油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具有此次采购货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有存储经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请提供运输合同及运输企业的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资格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资信良好。
3.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具备保证业务周转的资金实力;能开具正规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未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及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往来名单;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8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10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4.质量及安全要求
4.1出卖人需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符合设计标准、质量合格的产品,并对产品的质量,交货期进行全过程跟踪,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安全完成供应任务,遵守装卸地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按章作业,对所供的产品在运输、装卸过程的质量负责,如果出卖人供应的产品在合理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出卖人负责调换,费用由出卖人自理。
4.2出卖人承担运输及加油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风险及人身、财产损害责任并负责赔偿。出卖人公司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加油时安全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4.3如招标人要求使用出卖人的油罐车作为日常加油使用,则出卖人应无条件配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26日起至2026年3月0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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