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
①对国宏化工原料、装置、工艺、设备、节能、排污、治污、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开展全过程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验收。
②自合同签订之日且甲乙双方共同开展工作开始,在2026年11月30日前内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指导并协助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最终通过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取得验收意见,完成验收。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并协助甲方培养两名清洁生产审核师。
1.2实施地点:(请登录)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1.4最高限价:5万元 (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电汇、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结算方式: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服务验收后支付费用。
1.6质量/服务标准:
所有工作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至少满足下列程序
(1)筹划与组织
①组建审核小组、制定审核工作计划;
②宣传动员,下发材料组织学习;
③请专家来公司指导审核工作。
(2)预审核
①现状调查和现场考察;收集资料;资料整理、补充;
②评价产、排污状况;评价能源利用状况;
③确定审核重点;制定清洁生产目标;
④提出和实施无/低费方案。
(3)审核
①准备审核重点的资料;
②绘制工艺流程图;实测输入、输出物流,建立物料平衡图;
③评估与分析废弃物产生的原因;
④评估与分析能源利用状况。
(4)方案产生和筛选
①征集方案;分类汇总方案;
②方案分析与筛选;方案研制;
③核定并汇总无/低费方案实施效果。
(5)可行性分析
对已经筛选出的方案进行环境、经济、技术评估,推荐可实施方案。
(6)方案实施
①对于推荐方案进行组织、计划、实施;
②汇总已实施的无/低费方案成果;
③验证已实施的中/高费方案成果。
(7)持续清洁生产
①制定长期的节能降耗和污染防治计划;
②完善清洁生产组织;完善清洁生产相关文件、记录等;
③制定持续清洁生产计划。
(8)审核报告
①编制、完成最终审核报告;
②将相关材料提交有关部门,邀请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验收、评审。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2.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5本项目审核人员需持有清洁生产审核师证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因违规等原因,被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
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2月26日起至2026年3月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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