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JJJ | 项目名称 | 2026年沥青混合料用石灰岩碎石(二次采购)集中 |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临沂市、山东省淄博市、山东省烟台市 | 采购人 |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类 |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 |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 计划供货期 | 包件1供货周期2026年03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包件2供货周期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包件3供货周期2026年03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包件4供货周期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包件5供货周期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 2.1 项目概况 |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权属单位东方路桥公司、路桥工程公司、一公司、四公司等公司施工需要,计划采购生产沥青混合料所需石灰岩碎石一批,采购数量约78.9990万吨,概算金额6773.56万元人民币。 | |||||||||||||||||||||||||||||||||||||||||||||||||||||||||||||||||||||||||||||||||||||||||||||||||||||||||||||||||||||||||||||||||||||||||||||||||||||||||||||||||||||||||||||||
| 2.2 采购范围 | 1.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且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技术要求。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位置,材料运输、装卸、质保及售后均由供应商负责。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供货服务周期以各需求单位实际需求为准,交建集团各权属单位有同类采购需求的均可从成交供应商处采购。 2.本次采购共划分5个包件,供应商可同时参与5个包件响应,且允许成交5个包件,包件1和包件3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超过3家,其余包件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超过2家,各成交供应商须响应第一名成交候选人成交单价。合同签订数量原则上按照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进行平均分配,但采购人有权根据各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质量、信用评价等情况,以有利于采购人节约成本和实际施工需求的原则,对各供应商合同签订数量进行调整。同时,在合同签订后,将根据实际供应情况,对供货不及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供货数量进行切割,增加供货及时和能较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的供货数量。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按照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将候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 |||||||||||||||||||||||||||||||||||||||||||||||||||||||||||||||||||||||||||||||||||||||||||||||||||||||||||||||||||||||||||||||||||||||||||||||||||||||||||||||||||||||||||||||
| 2.3 包件划分 |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5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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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
| 资质资格要求 | 包件1: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包件2: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包件3: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包件4: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包件5: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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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 | 包件1: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包件2: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包件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包件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包件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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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包件1: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累计具备300万元及以上的石灰岩碎石销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包件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累计具备300万元及以上的石灰岩碎石销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包件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累计具备300万元及以上的石灰岩碎石销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包件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累计具备300万元及以上的石灰岩碎石销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包件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累计具备300万元及以上的石灰岩碎石销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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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要求 | 无 | |
| 信誉要求 | 包件1: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后附“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 包件2:(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后附“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 包件3:(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后附“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 包件4:(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后附“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 包件5:(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后附“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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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包件1: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成交供应商所供应碎石必须有合法来源,严禁为采购人提供盗采等不合法来源的碎石; (5)供应商在以往与交建集团各权属单位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6)提示:采购文件内的劳动合同(有授权委托人的必须附)、社保证明(有授权委托人的必须附)均适用,请响应供应商认真阅读公告。响应过程中严格对比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内容,防止遗漏。任何问题及时联系采购人。 (7)本次采购为二次采购,原参与本次包件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缴纳文件费及保证金。 包件2:(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成交供应商所供应碎石必须有合法来源,严禁为采购人提供盗采等不合法来源的碎石; (5)供应商在以往与交建集团各权属单位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6)提示:采购文件内的劳动合同(有授权委托人的必须附)、社保证明(有授权委托人的必须附)均适用,请响应供应商认真阅读公告。响应过程中严格对比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内容,防止遗漏。任何问题及时联系采购人。 (7)本次采购为二次采购,原参与本次包件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缴纳文件费及保证金。 包件3:(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成交供应商所供应碎石必须有合法来源,严禁为采购人提供盗采等不合法来源的碎石; (5)供应商在以往与交建集团各权属单位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6)提示:采购文件内的劳动合同(有授权委托人的必须附)、社保证明(有授权委托人的必须附)均适用,请响应供应商认真阅读公告。响应过程中严格对比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内容,防止遗漏。任何问题及时联系采购人。 (7)本次采购为二次采购,原参与本次包件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缴纳文件费及保证金。 包件4:(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成交供应商所供应碎石必须有合法来源,严禁为采购人提供盗采等不合法来源的碎石; (5)供应商在以往与交建集团各权属单位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6)提示:采购文件内的劳动合同(有授权委托人的必须附)、社保证明(有授权委托人的必须附)均适用,请响应供应商认真阅读公告。响应过程中严格对比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内容,防止遗漏。任何问题及时联系采购人。 (7)本次采购为二次采购,原参与本次包件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缴纳文件费及保证金。 包件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成交供应商所供应碎石必须有合法来源,严禁为采购人提供盗采等不合法来源的碎石; (5)供应商在以往与交建集团各权属单位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6)提示:采购文件内的劳动合同(有授权委托人的必须附)、社保证明(有授权委托人的必须附)均适用,请响应供应商认真阅读公告。响应过程中严格对比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内容,防止遗漏。任何问题及时联系采购人。 (7)本次采购为二次采购,原参与本次包件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缴纳文件费及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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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每个报价人最多参与5个包件,且允许成交5个包件。 | |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 |
|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6年02月25日 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03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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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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