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9111
三、项目概述:巴州分公司及下属机构(简称甲方)2026-2027年度物流运输招标需具备符合运输条件第三方物流公司(简称乙方)承担,乙方承接货物接单、处理、发送、运输、送达、对账、反馈等货物运输全部操作环节。本次报价有效期为开标后签订合同生效,产生发往广州、西安、北京物流业务时该报价仅使用一次/车。该报价不适用于“双十一”用车旺季,如“双十一”期间有发往广州、西安、北京三个路向的物流,采用一票一议方式确定价格。后期全国各地路向发车报价方式均为一票一议。
四、招标内容:
1、预计2026年320万元,2027年280万元,两年合计700万元。
2、库尔勒-西安9.6米高栏、1辆13.5米高栏车、1辆17.5米平板车,库尔勒-广州1辆9.6米高栏、1辆13.5米高栏车、1辆17.5米平板车,
库尔勒-北京9.6米高栏、1辆13.5米高栏车、1辆17.5米平板车,报价合计作为价格分评分标准。
3、得分第一名供应商按照中标价格承担本次发车任务,得分前两名供应商入围。
4、后期发车报价方式为一票一议,由采购部门牵头,与财务、及市场部三个部门组成询价小组,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入围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报价。
5、报价单须盖公章,由电子邮箱定时发送(后期业务单位报账须附本次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单),成交报价结果由寄递市场部进行审批。6、如遇两家或多家供应商最低有效报价相同的情况,要求供应商再报一次价格,如最低价仍然相同,按本次招标供应商入围顺序选取成交供应商。
7、供应商如超过三次无故不参与报价的,将通知该供应商今后不再向其发询价单。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新疆区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具备符合物流运输要求的专用车辆、必要的自备驾押人员、通讯设备等物流运输等手续。
(七)投标人所安排的承运车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承运车辆司机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驾驶资质。
(八)投标人在服务区域内须有常驻机构,或承诺中标后 15日内在服务区域内设置服务机构。
(九)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甲方指定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用于邮政支付资金的回款账户。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26日至2026年03月04日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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