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6
项目名称:某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716,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6,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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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商务技术及要求 |
品目预算(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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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物业管理服务 |
某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
1(项) |
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71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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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注: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列为响应无效处理。 2.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含公司管理费、完成工作所需购买的劳保用品及车辆、员工的工资、奖金提成与劳务付出有关的收入、社保、意外保险、医疗保障、税费、福利、加班费用等。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风险和相关费用,采购单位将拒绝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的任何费用和补偿。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采用 1+1 模式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在每年合同期满时,由采购单位考核评估后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如确认继续执行合同,则与中标供应商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若中标供应商有违约行为或服务达不到合同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要求或考核不达标的,采购单位会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供应商,可终止合同及取消续签下一年的合同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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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含2026年2月)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与投标截止日前(含2026年1月)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截止前登录军队采购网(网址:https://www.plap.mil.cn/)仔细阅读《关于启用新版供应商管理系统公告》,并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提供注册成功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申领时间: 2026 年 02 月 26 日至 03 月 04 日,每日上午 9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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