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元)
服务期:一年,具体起始时间由采购人指定。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 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须包含正文、三表一附注及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可以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的,格式自拟);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缴纳所属日期为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若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可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
三、采获取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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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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