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贵阳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公务车清洗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ZT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5,370.00元
5.最高限价:¥245,370.00元
6.采购需求:公务用车定点清洗服务。
7.服务期: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6月至今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能清洗车大中(小)型客车(轿车)专业清洗设备、场地;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查询(查询时间为评标开始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特殊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2月27日09:00至2026年3月4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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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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