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6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6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主要对第一采油厂生产区域内场站开展2026年环境监测,2026年场站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和甲烷检测。2026年环境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无组织废气监测、加热炉烟气监测、地下水监测、采出水监测、噪音监测、土壤监测等,并出具有效监测报告;对重点场站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甲烷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项目估算金额4440589.00元(是否含税:☐含税☑不含税,其他说明:/)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需要4名承包商,第二标段需要2名承包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2.4标段描述:负责对第一采油厂联合站、采气作业区等12座站库,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甲烷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共需2名承包商,第一名主要负责站库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预计费用845244元,第二名主要负责站库甲烷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预计费用655146元。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5服务地点:陕西延安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挥发性有机物或甲烷泄漏检测与修复业绩。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资质要求: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认定证书附表应包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或甲烷(Cp)”检测范围。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6-03-04 23:59:00……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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