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某项目污泥类危险废物处置配套服务项目已由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审批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规模:/
2、范围:本次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预算:280万元
4、最高限价(总价):280万元,最高限价(单价):1120元/吨。预估2500吨。【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低于最高投标限价(包含总价限价及单价限价),超过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应予拒绝。】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服务地点:招标人位于盐城市的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附注),或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参加本次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存款证明,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纳税材料提供银行扣款凭证或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资料须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税务局代收后出具的税种为社保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无需纳税的供应商须提供无需纳税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承诺所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的网站截图证明材料,未被列入上述网站的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上述行为的承诺书,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均未提供则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采购(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10、未被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取消投标人资格,且不得在拒绝再次注册的期限内(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单项合同规模在250万元及以上的污泥类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无签订时间的为无效业绩,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金额,则须提供能够有效证明以上信息的材料,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持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处置范围包含废水处理站污泥(代码 336-063-17),且资质在本次服务期限内持续合法有效,无暂扣、吊销、过期等情形(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且两证经营范围应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若投标人没有上述运输证件,则必须委托具有运输证件的单位负责运输,提供委托单位与运输单位的长期、有效的合作协议、道路运输证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合作协议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6日16:00至2026年03月04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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