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尿素和环保装置检维修及零星技改项目防腐保温施工招标项目(第三次),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自筹或银行贷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6年尿素和环保装置检维修及零星技改项目防腐保温施工招标项目(第三次)
2.2招标范围:
2.2.1全厂范围内二号路以西以及四号路以北的全部生产装置(包含尿素装置、甲醛装置、新老CO2压缩装置、氨罐装置、LNG罐区装置、油品罐区装置、酸碱站装置、环保装置、包装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等装置)的日常检维修项目及零星技改项目防腐保温施工工作。
2.2.2招标人委托的其它工作内容。
2.3服务地点: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区。
2.4工期(服务期):2026年03月01日-2027年02月28日
2.5质量标准:分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项目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其他要求:施工全过程严格执行与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
2.7计划资金:本项目总预算为¥3,530,000.00 元,其中2026年尿素和环保装置检维修项目防腐保温施工费用预算为¥700,000.00 元,2026年尿素和环保装置零星技改项目防腐保温施工费用预算为¥2,800,000.00元;暂估部分(含税)30,000.00元作为日常安全、质量等管理嘉奖(不含大修),该金额仅作预估用途,实际发生费用将根据甲方公司月度综合考核通报进行嘉奖汇总后兑现。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2022-2024年度:(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即可) ①投标人提供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投标人提供2022-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扫描件)。
(2)若成立时间不足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扫描件)。
3.4 人员配置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及以上建筑工程行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注:
1.如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①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如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行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①2023年1月1日起,无个人签名、不显示注册有效期的证书失效。②打印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证书无效。
3.4.2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3投标人拟派的特殊工种人员、管理人员(含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件。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人证合一,并提供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含养老保险)(近6个月是指2025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6个月)
3.5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投标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证明)(附彩色扫描件)或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附彩色扫描件));如有合法有效的税收减免证明请注明,并提供相关复印件。
3.6依法纳税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应具备良好信誉,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须提供承诺书。
3.7.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承诺书;查询截图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现场查询为准)。
3.8其他要求: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8.2投标人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须提供承诺书。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02-26 自公告发布时-2026-03-04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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