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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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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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鄂博矿区绿电直供项目-设计标段-022(重新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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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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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包钢“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鄂博矿区绿电直供项目15#风机”进行设计。项目主要概况:本项目装机容量10MW,选用1台单机容量为1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集电线路。本项目建设风机及其附属设施接入前期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鄂博矿区绿电直供项目已完成的升压站中。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次招标为包钢“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鄂博矿区绿电直供项目15#风机”进行设计。项目主要概况:本项目装机容量10MW,选用1台单机容量为1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集电线路。本项目建设风机及其附属设施接入前期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鄂博矿区绿电直供项目已完成的升压站中。1.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初步设计、概算(符合陆上风电场工程量计价规则编制深度(最新版))、工程量清单(具备编制施工招标控制价条件,满足施工招标要求)、提供施工现场设计服务。2.项目设计概算需按照包钢PBS规则进行编码。 2.3标段介绍 标段名称: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鄂博矿区绿电直供项目-设计标段-022(重新采购)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审定版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提供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至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鄂博矿区绿电直供项目竣工为止。 付款方式: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审定版初步设计文件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初步设计费用的60%。2.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初步设计费用的30%。3.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初步设计费用的10%。 付款形式:付款形式采用承兑汇票和现金支付(本项目有银行贷款,至2026年6月23日截止,根据计划财务部意见采用承兑汇票和现金支付)。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388200.0000 投标保证金(元):4000.00 备注:详见附件 其他相关要求:符合国家服务质量相关法律法规 2.4项目明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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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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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2.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有电气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2025年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3.3业绩要求 提供2023年至今单台风机容量5MW及以上且总装机容量1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至少1项(仅需提供合同签署页、能说明单机容量、总容量、风电项目、签订时间等关键页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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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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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2-27 00:00至2026-03-04 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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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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