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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6460000

最高限价(元):4342500,4361250,3875000,388125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第1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342500
   单位: 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伊犁州、塔城地区、博州、克拉玛依区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第2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361250
   单位: 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乌鲁木齐、巴州、阿克苏地区区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第3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875000
   单位: 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阿勒泰地区、昌吉州、哈密市、吐鲁番市区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第4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881250
   单位: 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区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2026年4月-2027年3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及(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
1、2、3、4包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需具有空气自动监测站相关的运维资质或运维经历。
②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6日至2026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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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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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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