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碱或纯碱或液氯的采购合同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图片:包括但****公司名称的厂区标识物、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图片。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上述材料。);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近三年供货合同以及对应发票作为本条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现变更为:“2、投标人须为所投药剂的生产商或制造商,提供生产商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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