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地下管网设施建设工程-莲华山大道及清湖大道辅道西段)已由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投设〔2026〕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江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山市联兴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712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3600万元;建设规模:建设贺滨路、临江路、贺康东路、下溪淤路、上溪淤路、白鹅路、中心南街、贺商路、湖北坂安置区、贺兴路北侧安置区、金丰路、银丰路、贺丽路、实业路、诚辉路、圆正路、开盛路、清湖大道辅道、莲华山大道辅道、黄突、呈大洋、江路线、田篷路、塘头路、和源路、红石桥路、石顶路、达河溪环线、周家山片区、湖北坂安置区、白鹅小区、中心片区、前墩片区、仓源片区、新塘边片区、塘源口片区、碗窑片区等雨水管网28公里(DN800-DN1500管径5公里、N600-DN800管径19公里、DN400-DN600管径4公里、雨水井1000座),污水管网27公里(DN400-DN600管径15公里、新建DN600-800污水管12公里),供水管网8公里(DN100管径4公里、DN200管径2公里、DN300管径管线2公里),燃气管网6公里(DN200管径3公里、DN100燃气管径3公里),以及道路、人行道、挡墙、电力、综合管道、排渠、绿化、路灯、停车位、停车场、充电桩、智能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地点:江山市经济开发区。
2.2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红线施工范围内(莲华山大道辅道L0+000-L2+100,全长2100m;清湖大道辅道L2+200-L3+120,全长920m,以及莲华山大道和清湖大道交叉口西南交通岛改造;七斗支路西起创业路,桩号K0+000东至清湖大道辅道桩号K0+421.536,全长421.54m)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桥梁、涵洞工程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的检查、复验和工程保修期内监理应承担的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施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本次招标控制价43.86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个日历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个日历天。
☑其他: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成、保修期满为止。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
□3.4在/(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省外企业还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印件。
3.7/(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8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在少于3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10/(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8日8时45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