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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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任务书投资 (人民币 万元) |
监理服务费预估(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监理服务费预估(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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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年深圳电信隐患整治工程配套通信及机电监理服务框架采购(第二次) |
6000 |
2000000 其中:机电监理部分1200000元,通信监理部分800000元 |
2120000,其中:机电监理部分1272000元,通信监理部分848000元 |
深圳市 |
备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登录)
2) 监理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概算;
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工期控制目标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2.2 监理服务期: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接到订单通知后,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完成监理服务工作。
2.3 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到期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2.4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报价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0%,否则响应将予以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①具有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具有通信工程监理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机电安装工程或通信工程类】的相关监理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至少配备 1 名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进行总体协调和管理,在担任多个地市的总监时,最多不得超过 3 个(须提供承诺函)。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原件备查),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2025 年 7 月 1 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
(2)投标人在本项目中至少配备2名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都应当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备查)(通信建设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至少各1名),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 1 名专职监理员和1名安全监理员,专职监理员为常驻现场代表对具体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同一常驻现场代表同时负责的施工现场数量不得超过 3 个。
(3)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专职监理员和安全监理员需具备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提供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上岗的证明文件。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0)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1)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2)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23)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转包和分包:本项目禁止转包和分包,投标人须提供不转包不分包的书面承诺函,不提供将导致否决投标。
3.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2月26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2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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