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重庆高新区至荣昌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重庆市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测一标段招标公告
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重庆高新区至荣昌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重庆市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测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2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重庆高新区至荣昌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成渝改扩建项目”)已由 交通运输部以公路函〔2023〕59号批复初步设计、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渝交路〔2024〕22号批复施工图设计批准建设,重庆市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垫丰武项目”)已由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渝交路〔2022〕64号批复初步设计、以渝交路〔2024〕21号批复施工图设计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渝改扩建项目位于重庆市高新区、璧山区、永川区、大足区、荣昌区;垫丰武项目位于垫江县、丰都县、武隆区境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2.2.1 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重庆高新区至荣昌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成渝改扩建”):项目起自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附近,接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含谷立交段,经高新区、璧山区、永川区、大足区、荣昌区,止于荣昌区桑家坡(川渝界),拟建公路路线全长100.213km,其中新建长度35.260km,扩建长度64.953km。

项目总占地1047.85hm2,其中永久占地811.75hm2,临时占地236.10hm2。项目土石方总量4702.05万m3,其中挖方2530.20万m3,填方2036.28万m3,余方493.92万m3 (弃于23处弃渣场)主体工程由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互通立交、沿线设施及改移工程等组成。全线包括路基63.422km , 桥梁

5.643km/46 座, 隧道6.290km/2 座, 互通立交16 座( 主线20.680km)、沿线设施23 处(主线4.17km)、改移工程25.082km/92处(其中:改移道路22.484km/82 处、改移沟(河)2.598km/10处),桥隧占比17.42%。根据施工需要,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31.78hm²/38处,施工便道122.61hm²/152.183km,弃渣场63.21hm²/21处,表土堆放场18.50hm²/257处。项目地貌类型为构造剥蚀丘陵地貌,土壤侵蚀类型为水力侵蚀,水土保持区划为西南紫色土区。

技术标准: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青杠段 14.720 公里,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40.5 米;青杠至终点段 85.485 公里,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41.0 米。新建及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利用既有桥涵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2 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工程(以下简称“垫丰武高速”):项目起于垫江县新民镇北侧川祖庙川渝省 界附近,与 S36 四川大竹至重庆垫江高速公路(四川段)相接,经垫江县新民、高安、杠家、裴兴,丰都县许明寺、三元、保合、树人、兴义、双路、龙河、暨龙,武隆区接龙、土地、火炉,止于斑竹林枢纽与武隆至道真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 160.213 公里。

项目总占地 1375.02h㎡,永久占地855.73h㎡,临时占地519.29 h㎡。项目土石方总量7511.32万m3,其中挖方量 5147.98 万 m3 ,填方量2363.34 万 m3,余方 2612.96 万 m3 (弃于65处弃渣场)。项目主体工程部分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互通工程、沿线设施、改移工程,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布设临时工程有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弃渣场和表土堆放场。其中,垫丰段路基长7.35km,桥梁43 座,隧道8 处,互通工程8 处,沿线设施19 处,改路工程14.22km、改沟工程1.58km。根据施工需要,共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31处/35.08h㎡,施工便道74.04KM/56.19h㎡,弃渣场25处/86.10h㎡,表土堆放场81处/28.38h㎡;丰武段路基7.540km,桥梁20.204km/58座,隧道48.925km/16座,互通立交5处,沿线设施34处,改移道路10.572km,改移沟渠1.090km。根据建设需要,设弃渣场154.33h㎡/40处,施工便道132.34h㎡/172.634km,施工营地17.47h㎡/55处,集中表土堆放场9.40h㎡/28处。

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以下技术标准:起点~新民段(K5+309)采用设计速度 100km/h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 33.5m,分离式路基宽度 16.75m;新民(K5+309)~兴义枢纽段采用设计速度 100km/h 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 26m,分离式路基宽度 13m;兴义枢纽~项目终点段采用设计速度 80km/h 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 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 12.75m;互通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 40~60km/h 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8.5/10m。 

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各标段及招标范围如下:

一标段: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重庆高新区至荣昌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范围: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T 277-2024)、《重庆市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DB50/T 291-2019)、《水土保持遥感监测技术规范》(SL592-2012)等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并结合成渝改扩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和现场实际,对成渝改扩建项目全线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路基、桥梁、隧道、互通立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安、房建、机电等)、绿化、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表土堆放场等)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具体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二标段:重庆市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测,招标范围: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T 277-2024)、《重庆市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DB50/T 291-2019)、《水土保持遥感监测技术规范》(SL592-2012)等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并结合垫丰武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和现场实际,对垫丰武项目全线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路基、桥梁、隧道、互通立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安、房建、机电等)、绿化、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表土堆放场等)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具体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2.3.2 工作内容:(1)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公路水土保持监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批复意见(含变更补充文件及批复)的要求,以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编制经招标人认可的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根据工程变更情况,水土保持监测计划也应及时调整),在现场设立监测机构以驻场的方式,全面实施工程要求的监测计划,承担本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监测工作,并根据监测结果向招标人提出合理的水土保持工作建议,协助相关单位完成问题整改;

(2)定期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配合招标人将符合要求的监测结果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等其他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上级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完成问题整改书面回复;

(3)采用地面监测、调查监测和遥感监测三者相结合的方法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测,其中遥感监测应至少包括满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所需的建设前、建设中和建设后的遥感影像资料及其分析结果;

(4)负责将监测数据五个工作日内填报至招标人公司信息化管理平台;

(5)配合招标人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所需的有关工作,直至通过验收并完成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为止。

服务费用不因项目工程规模、技术方案、技术规范、工期等变化进行调整。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4.1。

2.3.3 监测成果

根据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T 277-2024)、《重庆市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DB50/T 291-2019)等现行有关公路水土保持监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监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监测成果应包括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报告、图件、数据表(册)、影像资料等。

(2)在施工准备期前应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参见《重庆市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附录G。

(3)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应包括季度报告表、专项报告和总结报告。监测期间应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报告表格式按《重庆市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表L.10。发生严重水土流失灾害事件时,应于事件发生后一周内完成专项报告。监测工作完成后应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参见附录 H

(4)点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图件应包括项目区地理位置图、扰动地表分布图、监测分区与监测点分布图、土壤侵蚀强度图、水土保持措施分布图等。线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图件应包括项目区地理位置图、监测分区与监测点分布图,以及重点监测对象的扰动地表分布图、土壤侵蚀强度图、水土保持措施分布图等。

(5)数据表(册)应包括原始记录表和汇总分析表。

(6)影像资料应包括监测过程中拍摄的反映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及其治理措施实施情况的照片、录像等。

(7)监测成果应采用纸质和电子版形式保存,做好数据备份。

2.4 服务期限:

一标段(计划建设工期为36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水保监测验收并备案为止。

二标段(计划建设工期为60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水保监测验收并备案为止。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的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投标人可对一至二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本项目评标顺序为:先评二标段再评一标段,如某投标人在二个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则评标委员会只推荐其成为限价较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其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同时参加二个标段投标的,在满足各标段相应要求情况下,可提供同一套业绩及人员资料进行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2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存在如下关系:具有投资参股关系,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各标段的相关单位对应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标段: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重庆高新区至荣昌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TJ01、TJ02、TJ04)

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TJ03)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TJ05)

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单位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标段: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项目

建设单位

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TJ01)

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TJ02)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TJ03)

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TJ04)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TJ05)

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TJ06)

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TJ07)

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TJ08)

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TJ09)

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单位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应于2026-03-03 18:00:00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71835980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