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仪长线、仪长复线(殷庄站段)改线工程、仪长线江北新区和浦口区段受沪渝蓉铁路建设影响原油管道改线工程无损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AGF-D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1)仪长线、仪长复线(殷庄站)改线工程 本工程设计出站压力为 8.5MPa,管径为 D864mm,本工程新建管道共计10.78km,其中新建仪长线约 3.71km(与仪长复线并行敷设),新建仪长复线约 7.07km。 (2)仪长线江北新区和浦口区段受沪渝蓉铁路建设影响原油管道改线工程 本工程设计出站压力为8.5MPa,管径为 D864mm,涉及 1 处阀室搬迁,择址新建,设置电液联动球阀,将原手动阀室升级为监控阀室。新建建阀室 1 座,新建管道共计13.87km。
仪长线、仪长复线(殷庄站段)改线工程、仪长线江北新区和浦口区段受沪渝蓉铁路建设影响原油管道改线工程无损检测服务
标段编号: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2-26 1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3-05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0(按标段收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3-19 08:30:00 开标时间:2026-03-19 08:30:00
递交方法:(请登录)
标段内容:仪长线、仪长复线(殷庄站段)改线工程,仪长线江北新区和浦口区段受沪渝蓉铁路建设影响原油管道改线工程无损检测(含线路、穿越、阀室)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书,核准项目包含CG-常规检测 (RT、UT、MT、PT检测方法)和PA-相控阵超声检测; (3)具有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4)具有无损检测机构评定证书B级及以上。 3.2业绩要求: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油气储运设施及其配套工程无损检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大于 300 万元。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报告须经审计单位盖章,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注1.对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报告须经审计单位盖章,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人员资格要求为: 3.4.1项目负责人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 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DR或UT Ⅱ级及以上检测证书。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油气储运设施及其配套工程无损检测项目)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额大于 150 万元。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任何岗位职务(提供承诺)。 3.4.2其他人员: (1)技术负责人应持有UT III级证书或持有RT(D)II级证书不少于4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的油气储运设施及其配套工程无损检测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2)HSE(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检测责任师应持有相应方法的III级证书或持有II级证书不少于4年(AUT、PAUT、RT(D)II级执行高级人员相对应的权限)。 (4)现场需配备1个DR检测机组、1个AUT检测机组、1个PAUT(TOFD)机组,同时应具备开展UT检测的要求。DR、AUT机组现场应分别配备至少2套检测设备(一用一备)并满足2道焊口同时检测的能力。各检测方法评判人员配置应符合“一评一审”的要求,实施油气储运工程无损检测复评人员应持有Ⅲ(高)级资格证书, 检测方法未设置Ⅲ(高)级无损检测人员级别的由持有不少于2年对应无损检测方法Ⅱ(中)级证书的无损检测人员承担。 3.4.3项目负责人、HSE负责人、技术负责人、Ⅲ级持证人员为不可替换人员。 无损检测工程师人员数量必须满足投标承诺及现场无损检测质量管理和工程进度需求。 3.4.4上述人员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5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1)现场检测时,各检测方法评判人员配置应符合“一评一审”的要求。 (2)处于限制交易资格期内的投标人, 不得继续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及其他采购活动 , 不得新签采购合同 (包括框架协议内的订单下达), 其中:正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 , 否决其参与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的 ,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 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书面合同的 , 招标人有权行使解除权 , 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 不再签订书面合同。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附带的合同文本中明确前述内容 , 要求投标人对该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业绩认定条件 应提供①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主要页(至少包含合同名称、承发包人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署页等)扫描件。 ②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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