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湛江市遂溪县城月镇田头村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城月镇田头村,光伏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位于牛路水库、马骝塘水库东库东北角(项目中心点位置坐标为北纬21°13′14”,东经110°6'44"),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44亩(其中陆地面积约200亩),总装机容量50MW。场址对外交通便利,场区东有沈海高速G75、西邻锡海线G207国道通过。该项目利用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建设于水库的消落区,采用“渔光结合”模式建设,太阳能光伏阵列上方接收太阳光实现发电;本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总装机容量为50MW,共分成10个2.5MW光伏子方阵单元和8个3.125MW光伏子方阵单元。方阵编号为01#~18#光伏方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广东省能源集团西南(贵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下属绿林光伏电站(广东绿林新能源有限公司)运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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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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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400000707536005001 |
绿林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整体外委 |
1项 |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等级(承修,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个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3日。
4.3投标登记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3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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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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