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二)(标段三)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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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505-440115-04-01-233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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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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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二)(标段三)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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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二)(标段三)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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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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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二)(标段三)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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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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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枢纽板块。项目内容包括9条新建道路,道路长约3313.46m,具体为枢纽快速联络道东连接线(同安三路段)、枢纽快速联络道东连接线(同安二路)、枢纽进出站通道东南侧连接线工程(站东四路段)、枢纽快速联络道东连接线(同安一路段)、枢纽快速联络道西连线(福安一路)、南沙港快速东侧辅路、枢纽快速联络北连线工程(站前路)(东段)、枢纽进出站通道西北侧连接线(站西一路东段)、枢纽进出站通道西南侧连接线交叉工程;交通设施配套工程:主要为公交停车场。(以上数据均为暂估,具体内容和范围以发包人最终确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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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设计管理、施工管理、施工图会审、进度款和变更审核、投资控制、竣工联合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具体的监理工程量,以设计图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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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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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0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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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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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3投标人须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监理资质的要求。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城市快速路。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或换发的相关手续。资质电子证书按《水利部关于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9号)执行。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提供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6年1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8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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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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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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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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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2-15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3-11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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