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四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尼那电厂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电缆(ZA-YJV-12/20KV 1*185)及配套冷缩电缆终端头,计划使用电厂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为加强发电机组安全,确保发电机出口电缆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决定对发电机出口电缆进行更换,选用符合国标要求的国内知名品牌电缆、适配机组参数(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发电机额定电流:2315A,额定电压:10500V,额定频率50HZ)的新型电缆,以全面提升电力输送环节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2、采购范围:尼那电厂发电机组出口电缆及配套冷缩电缆终端头采购、运输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以下采购数量为暂定计划量,实际供货数量及需求规格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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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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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缆 |
ZA-YJV-12/20KV 1*185 |
米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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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KV冷缩电缆终端头 |
10KV户内单芯 |
套 |
20 |
与电缆配套 |
5、交货地点: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拉西瓦镇尼那电厂。供应商应自行对运输道路进行勘察并自行组织运输。
6、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
7、价款支付: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采购人方可支付价款:
7.1货物已送达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出具正式验收报告;
7.2供应商已将电缆运输至交货地点,且运输过程中对电缆采取有效包装措施,确保无损坏;
7.3供应商已向采购人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7.5供应商已向采购人提供与验收合格货品金额等值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后,采购人将一次性支付与验收合格产品等值的95%货款;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所有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行业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2023年1月-2025年12月)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禁止投标的情形。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生产商仅可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 2026年2月26日9:00至2026年3月1日9: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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