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1家供应商提供乌鲁木齐分行新办公大楼互联网WIFI租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办公大楼WIFI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实施、设备调试和运维等工作,以及必要的布线工作,详细工作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采购控制价:60万元/5年
服务期限:本项目采用五年期租赁服务模式。
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298号文创大厦
二、投标人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和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8月至2026年2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若无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 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7. 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若不存在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 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若不存在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其他证明材料)
9. 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范围覆盖本项目。(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10. 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6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30;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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