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顺县第二步试点专项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元):1635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635000.00元
采购需求:服务单位一家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④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乙级及以上保密资质或配备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人员,同时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02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6年02月28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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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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