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9135
三、项目概述:根据采购人的邮件揽收、投递处理流程和相关业务规范,在本市范围内,完成由采购人下派的邮件揽收、投递、内部处理任务。本项目本次根据项目地点、区域设置3个合同包。
采购期限至2027年8月31日止,根据福州城南城北福清投递环节外包业务量和外包上限单价,工时服务、揽收计提、其他投递和计时用工等项目,估算外包期内总费用额度为9702.0万元(含税)。
四、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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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
标的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合 |
询比保证金(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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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南 |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
根据采购人与上一轮中标人中止或提前中止合同的次月开始,至2027年8月31日止 |
3482.2 |
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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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北 |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
根据采购人与上一轮中标人中止或提前中止合同的次月开始,至2027年8月31日止 |
3357.8 |
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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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清 |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
根据采购人与上一轮中标人中止或提前中止合同的次月开始,至2027年8月31日止 |
2862.0 |
2.8万元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项目本次划分3个标包,本项目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供应商可以项目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即允许多个合同包共用1个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供应商不含税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响应)将被否决。
(3)本采购项目各包投递业务量以实际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福建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询比;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供应商须为邮政营业、揽投等业务外包服务类库内入围供应商。(以采购人核验结果为准)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于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3月01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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