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枫叶小镇三期A区项目保洁及设备设施维护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枫叶小镇(哈尔滨)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JT-X
2.2项目名称:枫叶小镇三期A区项目保洁及设备设施维护服务
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G1标段。按招标人需求为其提供枫叶小镇三期A区项目保洁及设备设施服务,具体包括地下停车场保洁;地库、公寓、商业及未交付物业楼宇日常维修养护;室外人行及车行道路保洁及冬季清雪服务,屋面清雪;燃气锅炉室的看护和运营管理;公寓、商业及地下车库的消防监控工作;商业区及公寓范围内的化粪池清掏;售楼处水系管道内残水清理;生活垃圾清运。
具体划分为:
①地下停车场保洁:面积 5.5万平方米,包括地面保洁、所有设备间保洁、所有负一层电梯前室保洁;
②日常维修养护:地下车库、21#、22#公寓楼及商业S1#-S6#、未交付物业控制楼宇的日常水电维修管理工作(不含备品备件采购),面积 12.5 万平方米;
③室外保洁及冬季清雪:21#、22#公寓楼及商业 S1#-S6#所有室外(不含建筑物墙体)人行及车行道路(约0.9万平方米)保洁及冬季清雪服务(不含残雪外运,残雪放置在 s3#及公寓红线外市政绿地内);屋面清雪:所有商业及公寓、未交付住宅楼屋面(面积 1.1万平方米);
④S3#屋面燃气锅炉室的看护和运营管理;
⑤消控人员负责21#、22#公寓楼、商业S1#-S6#及地下车库的消防监控工作;
⑥商业区及公寓范围内的化粪池清掏;
⑦售楼处水系管道内残水清理(每年水系停止使用后);
⑧地库、S1-S6商服、21#、22#公寓楼的生活垃圾清运;
2.5采购预算:2,978,400元人民币。
2.6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每一年度结束后,采购人将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黑龙江省及行业标准,并符合招标人要求。
2.8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规划巨宝路以北、规划207路以西、九州路以南、智谷四街以东。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2023年2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④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未被列入供应商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⑤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相关单位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3年2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26日0时00分至2026年3月3日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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