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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城东电信综合楼等电梯更新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25 收藏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城东电信综合楼等电梯更新改造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城东电信综合楼等电梯更新改造采购项目,本次计划采购6部电梯(其中更换电梯5部、新增外挂电梯1部(含新增电梯井道勘察设计施工及报建验收)】。

本项目为包干项目,投标人报价包含项目相关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包括旧梯拆除处置(旧梯归中标人所有,中标人需自行处置)、新梯采购及安装、电梯厅施工安全防护、成品保护、电梯厅原装饰损坏修复、新增电梯井道、电梯基坑防水改造等内容】。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更换位置 数量 单位 其他

1 电梯(乘客梯)更换及配套 

城东电信综合楼 2 部 22层22站1台,24层23站1台。≥2.5m/S,含拆旧梯、电梯基坑改造及防水

2  惠安电信大楼 1 部 20层20站1台,≥2.0m/S,电梯及配套,含拆旧梯

3  晋江电信大楼 1 部 12层12站1台,≥2.0m/S,电梯及配套,含拆旧梯

4  德化大洋电信楼 1 部 5层5站1台,≥1.6m/S,电梯及配套,含拆旧梯

5  泉州长线电信楼 1 部 5层5站1台,≥1.75m/S,含新增电梯井道,无机房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投标人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

(1)预估金额:【252】万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保修期:24个月,自电梯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且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4)★交付期:

更换电梯部分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到货施工安装、调测并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新增外挂电梯(含新增井道)部分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到货施工安装、调测并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5)★实施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6)★工程质量要求: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电信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城东电信综合楼等电梯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电梯(乘客梯)更换及配套

-

6

福建省泉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52】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以此款为准: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的核心产品(电梯)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1.5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6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本项目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承担电梯制造任务的投标人(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此处投标人为其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须获准从事以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额定速度须包含1-2.5M/S(若证书未体现额定速度,须提供相应的出具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印章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产品型号须与所投产品一致)】。

(2)承担电梯安装、维修任务的投标人(若投标人自行安装及修理的,则提供投标人证书;若其制造商安装及修理的,则提供制造商证书)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须获准从事以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其中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许可参数额定速度须包含1-2.5M/S(若证书未体现额定速度,须提供相应的出具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印章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产品型号须与所投产品一致)】。

2.1.8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证书: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上述证书如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若证书已延续成功但尚未发放新证的,需同时提供延续证明材料扫描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1.9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配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3)专职安全员:配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2.10投标人应承诺本项目所涉及的安装或施工过程中涉及特种作业的(例如: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应由持有应急管理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根据实际施工作业类别要求)施工人员实施。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7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0)被列入司法拍卖尚未被移出的(以通过“中国电信MSS智慧法务子系统-合同管理”模块中“信用管理”查询数据为准);

(21)被列入严重违法尚未被移出的,且严重违法行为符合上述20条情形的(以通过“中国电信MSS智慧法务子系统-合同管理”模块中“信用管理”查询数据为准)。;

    (22)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5日22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03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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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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