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报价。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若以联合体形式磋商时,指联合体各方);提供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以联合体形式磋商时,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附件3(若以联合体形式磋商时,由联合体协议中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若以联合体形式磋商时,由联合体协议中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在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u201c中国政府采购网u201d(http://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若以联合体形式磋商时,指联合体各方);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若以联合体形式磋商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
②若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则牵头方(1家)由联合体成员协商确定,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职责分工、权利义务,各联合体成员所占合同总金额比例,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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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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