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口市府城片区F1101地块、F1103地块、J0102地块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已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建字第4601002025201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口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民营资金100.00%。物业服务资金来自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自筹,该物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E4601000001001389001。
2.2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丁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65809.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9798.79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31485.6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68313.1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95813.97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18493.0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832.75平方米(详见项目需求书)。
物业类型:住宅、酒店、商业。
2.4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3年。
服务期限届满,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前期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不定期;期限未满或者未约定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2.5招标范围:海口市府城片区F1101地块、F1103地块、J0102地块前期物业服务。
2.6招标控制价
2.6.1海口市府城片区F1101地块、F1103地块物业服务费招标控制价:
商品房住宅3.55元/平方米·月;商业6.88元/平方米·月。
本地块物业服务费包含物业管理区域共有部分使用的水电费。
2.6.2海口市府城片区J0102地块物业服务费招标控制价:
回迁房住宅2.00元/平方米·月;酒店6.88元/平方米·月;商业6.88元/平方米·月。
本地块酒店、商业物业服务费包含物业管理区域共有部分使用的水电费,住宅物业服务费不包含物业管理区域共有部分使用的水电费。本地块住宅共用水电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3.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①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行为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提供信誉承诺函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的“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02月25日16时00分至2026年03月18日09时0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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