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埋场环境监测井修复工程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中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谈判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填埋场环境监测井修复工程项目
2.标段(包)编号:2(请登录)
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攀枝花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是国务院统筹部署的全国31个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之一,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乡,占地面积134.22亩,核准处理原生废物2.425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理0.5万吨/年(含医疗废物处理0.2万吨/年),物化处理0.1万吨/年,稳定化固化填埋1.825万吨/年 。 采购方现有4口环境监测井出现不同程度的井管位移或污泥堵塞的情况,需供应商组织专家论证可行性方案并实施。
6.采购内容:1.采购方现有4口环境监测井出现不同程度的井管位移或污泥堵塞的情况,供应商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后制定修复或者重新打井可行性论证方案(方案需明确点位分布、井深、成井方案等);2.供应商根据可行性论证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后实施。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7.主要技术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论证方案须明确成井方案及具体实施方案和需满足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2.供应商在成井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164-2020》、《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0270-2014)等技术规范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需满足采购方监测井功能使用需求;3.供应商需提交经过评审后的论证报告、满足技术规范的整套成井资料,包括监测井及附属环保设施(井管、井盖、井台、标识等)等。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自采购方通知本合同开始实施之日起,供应商90天内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请登录)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工程勘察类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内工程勘察类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并提供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报告或截图)。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2-25 00:00:00~2026-03-06 23:59:59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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