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根据关于下达《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技术改造、大修第一批预计划》的通知(呼铁计函〔2025〕462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卓资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工程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6〕3号)文件立项,本项目实施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项目资金来自集团公司2026年技术改造资金,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出具,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图审核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卓资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工程。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对卓资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第二路电源由地方35kV六苏木变电站出线,接引一回10kV线路至卓资山配电所;新建10kV线路2.72㎞;新建一进二出环网柜2台;配套电缆径路新建检查井、线路防雷、接地等相关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2.3工程投资估算:计划投资为550万元,具体投资以第三方审价金额为准。
2.4设计单位:山西晋光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5审核费用:以第三方审价金额为准。
2.7最高投标限价(费率):卓资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施工图审核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施工图设计费的25%。
2.6工期:合同签订并由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图设计咨询稿后7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并提交施工图审核报告。
2.7审核内容及质量目标:审核工作须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颁布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22】159号)及《铁路工程施工图审核管理规则》(Q/CR9100-2019)要求。施工图审核后不得出现下列问题:因设计引起工程实施的三电迁改工程;工程措施不合理;设计文件组成内容、深度不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工程数量不准确,虚列、漏列;施工图预算或投资检算错误、漏列、重列,或采取定额不合理,或取费不合理;因设计不完善引起Ⅰ变更设计;因设计不完善引起Ⅱ类变更投资额累计超过施工合同中风险包干费承受的能力;设计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和工程数量重大偏差等问题;施工图审核单位须全过程介入,如发生设计变更或施工变更须进行变更审核。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有设计综合资质或铁路设计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咨询甲级咨信。
3.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申请单位近三年总体负责人应主持过不低于本项目标准和规模的铁路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核)业绩,专业负责人应主持过不少于2项不低于本项目标准和规模的铁路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核)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3.7近三年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3.8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参建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9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6年2月28日16:0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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