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南郊水质净化厂污泥清运处置服务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YG
3、采购内容:2026年度南郊水质净化厂污泥清运处置服务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置一个标段。
南郊水质净化厂,计划清运污泥量约为58000吨/年,年费用约为910.6万元(含税),清运服务费包括污泥运输费、投加白灰费用、机械搅拌人工费等。
5、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服务要求:
南郊水质净化厂每年需要清运污泥约58000吨(以实际拉运量为准),为达到垃圾填埋场处置要求(含水率<45%),需要将厂内污泥先拉运至垃圾填埋厂,在指定地点投加药剂(白灰)进行机械搅拌,将含水率降至45%以下,最终进行处置。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供应量达到招标数量。
8、项目实施地点:南郊水质净化厂
9、最高投标限价:计划控制单价金额:清运处置服务单价157元/吨(含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污泥清运处置服务的经营能力。
3.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1.运输车辆应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措施,且在污泥运输过程中不得造成二次污染;运输司机应具有货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运输车辆需取得合法牌照,且具有车辆行驶证、车辆强制保险。(投标人需在标书中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人使用的搅拌药剂(白灰:氧化钙或氢氧化钙)质量、使用量须符合垃圾填埋场要求,且按照填埋要求含水率(<45%)按比例投加药剂。
3.投标人应做好污泥处置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并防止二次污染。垃圾填埋场污泥作业场地填满后,投标人需封闭覆盖污泥作业区域,能够使作业机械在覆盖面上正常行驶。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人需在已知污泥拉运位置的情况下,按照采购方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污泥清运工作。
5.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处置标准要求,建立污泥管理专项台账,对污泥的收集、运输、处置进行登记,记录污泥转移量、运输车牌照号等情况,实施联单制管理。
6.投标人需按月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污泥清运处置后含水率的检定报告,保证处置后污泥含水率<45%。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6年3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