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南郊水质净化厂污泥调理剂(铝盐)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XZ
3.预算金额及数量:
(1)预算金额:932元/吨(含税),年费用约为549.88万元(含税)
(2)采购数量:南郊水质净化厂,调理剂铝盐计划年使用量约为5900吨/年
4.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南郊水质净化厂污泥调理剂(铝盐)采购项目(货物类),主要服务对象是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南郊水质净化厂。
(2)具体要求
①时间要求:供货期1年或供应量达到招标数量
②药剂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和本合同相关约定,供货的产品质量应优于本次招标过程中对样品检测的实验结果,且符合且符合《水处理剂 聚氯化铝》(GB/T 22627-2022)表1及污泥调理剂(铝盐)的相关质量要求。具体产品质量要求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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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铝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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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要成分的质量分数/%(Al2O3)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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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盐基度/% |
2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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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H(10g/L) |
3.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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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密度(20℃)g/cm3 |
≥1.2g/c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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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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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总磷质量分数/%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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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总氮质量分数/%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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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铁(Fe)的质量分数/%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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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砷(As)的质量分数/% |
≤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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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铅(Pb)的质量分数/% |
≤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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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镉(Cd)的质量分数/% |
≤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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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汞(Hg)的质量分数/% |
≤0.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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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铬(Cr)的质量分数/% |
≤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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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含水率/% |
参考实际投加实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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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脱泥效果 |
参考实际投加实验结果 |
③为保证后续使用过程中药剂质控、品控达到生产稳定运行要求,各厂将对每批次药剂留样、抽检,若当批次药剂不符合要求药剂质量标准的(样品检测的实验结果数据±5%范围内),将扣除三次(含当批次)药剂费用作为违约金。
④在本次采购周期内,若发生两次及以上不满足生产稳定运行的药剂质量要求的情况,将提前解约,并按违约处理,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应付药剂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为药剂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应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合同;
3.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药剂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污泥调理剂(铝盐)的Al2O3的质量分数、盐基度、pH值、密度、水不溶物、铁(Fe)、砷(As)、铅(Pb)、镉(Cd)、汞(Hg)、铬(Cr)的质量分数/%等指标、样品的物性实验结果和成分分析、其他应自行申告的内容等;报告检测内容除“总磷、总氮质量分数/%、含水率/%和脱水效果”外,其余项需应检尽检,不得缺项、遗漏;报告检测结果需要符合标准限值、检测方法需要符合GB/T 22627-2022标准要求;
4.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需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登记报名,满足资格的投标人需进行投加实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投标人需提供药剂的样品,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投加实验,投加实验由具有CMA(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志)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进行。
三、招标文获取时间
(一) 时间:2026年02月25日下午17:30起至2026年03月03日下午17:30止,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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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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