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2026年农业农村政务数据常态化管理与应用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预算(本包)为42万元,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北京市数字农业农村促进中心。本项目采用比选的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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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限 |
履约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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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农业农村政务数据常态化管理与应用服务项目(数据常态化治理与应用服务) |
42万元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包含:本项目以提升数据汇聚治理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完善数据全周期管理为支撑,以创新数据服务和应用为着力点,对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全局政务数据开展常态化治理、优化数据应用服务,旨在建立数据常态化治理工作机制和运行体系,持续提升数据质量与服务效能,以推动数据有效共享开放和利用,为乡村振兴决策、业务协同及产业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本年度主要内容包括:初步建立数据质量监测、评估、反馈与清洗的数据常态化治理闭环机制,驱动数据质量持续提升;构建统一的主数据库(如农业主体、行政村),支撑跨部门协同数据基础;聚焦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村庄画像专题,开展多维度信息归集,研发专题数据库与分析模型,提升数据支撑决策与服务能力。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 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3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正式获得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近三年内(本项目采购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招标网”网站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比选文件关于“合格供应商”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6年0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0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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