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阳林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
1.3采购内容: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详见招标文件)
1.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完成。
1.5交货地点:黑龙江省绥阳林区人民医院。
1.6采购预算:1200000.00元。
1.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制造、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如果为以下类别产品应具备相应品类的相关证件:①所投产品为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制造商相应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备案信息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所投产品为Ⅱ类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II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类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可以为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3年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3年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7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2月26日08:00至2026年03月04日08:00(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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