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广州市数字政府运营中心所需2026年—2029年广州市统一安全运营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6年4月20日起至2029年4月19日),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期限为1年。项目预算为1年服务期的预算,投标人须以年度(12个月)为单位进行总价报价,并明确每月单价。后续年度是否续签以及具体合同金额,将根据财政部门年度预算批复情况、投标人上年季度履约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并确保第二年、第三年合同金额均不超过首年合同金额。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1088.13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述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
(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
(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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